国中科2009﹝39﹞号

关于申报中国中医药科技开发交流中心
养生保健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中国中医药科技开发交流中心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全面负责组织实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的招标、评审及推广工作;承担国家级重大中医药科技项目的组织和研发工作;负责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新药开发专项工作的招标、管理和投资开发等工作。
为了促进中医药养生保健科技成果产业化进程,我中心现开展中医药养生保健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的申报、遴选与推广工作,对入选的项目将统一颁发证书、铭牌,配发防伪标识与专家指导使用手册,并组织开展宣传与推广服务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 1、项目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中医药养生保健产业发展有示范和促进作用。
  • 2、项目具有科学性、成熟性和实用性,能够跨地区应用且无知识产权争议。
  • 3、项目中涉及的产品、器械、设备等,须具备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市场准入证明。
  • 4、同意按中心制定的推广计划开展推广工作(详见《养生保健科技成果项目评审及推广说明》)。
二、遴选范围
  • 1、养生保健的技术和方法
  • 2、养生保健器械或设备
  • 3、保健食品
  • 4、药食同源类食品
三、申报方式
在中心网站www.tcm.cn下载《养生保健科技成果项目申报书》,并按要求填写。《养生保健科技成果项目申报书》一式5份及电子版材料,12月10日前报送至中国中医药科技开发交流中心,中心将分期分批开展评审、推广。
四、联系办法
  • 联系单位:中国中医药科技开发交流中心
  •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幸福一村55号
  • 联 系 人:李 珊 程建新
  • 邮政编码:100027
  • 联系电话:010-64176168
  • 传 真:010-64132601
附件一:项目评审及推广说明(点此下载)
附件二:项目申报书(点此下载)
中国中医药科技交流开发中心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三日